可可托海镇被命名为“自治区级生态乡镇”

发布时间:2016-03-14 10:39:25  浏览数:3319
按照《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(试行)》和《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(试行)》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潘津乡等21个乡镇和果园村等286个村创建生态示范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核,并开展了现场核查。经核查,上述乡镇、村已达到了自治区生态乡镇和自治区生态村建设考核指标要求。现拟命名潘津乡等21个乡镇为第4批自治区生态乡镇,拟命名果园村等286个村为第5批自治区生态村。
可可托海被命名为第4批自治区生态镇